上海市居转户职业技能复核操作办法

303发布时间:2023-03-13

一、受理对象范围对需要办理居住证转本市常住户口,并持有外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局)或其授权地市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发的二级及以上国家职业资格证书且需要进行职业技能复核的个人。二、操作流程1、申办人应携带下列材料至上海市职业技能鉴定中心服务窗口办理相关手续:(1)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原件、复印件;(

[详细] 来源:上海申图落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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