概述
《持有上海市居住证人员申办本市常住户口办法》
第五条
一、持有《上海居住证》满七年
二、持证期间按照规定参加本市城镇社会保险满七年
三、持证期间依法在本市缴纳所得税
四、在本市被评聘为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者具有技师(国家二级以上职业资格证书)以上职业资格,且专业、工种与所聘岗位相对应
五、无违反国家及本市计划生育政策规定行为、治安管理处罚以上违法犯罪记录及其他方面的不良记录。
申办条件
持证人员申办本市常住户口,应当同时符合下列条件:
1、持有《上海市居住证》累计满7年;
2、持证期间按照规定参加本市城镇社会保险累计满7年;
3、持证期间依法在本市缴纳所得税;
4、在本市被评聘为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者具有技师(国家二级以上职业资格证书)以上职业资格,且专业、工种与所聘岗位相对应;
5、符合国家及本市现行计划生育政策,无刑事犯罪记录等其他不宜转办常住户口的情形。
持证人员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优先申办本市常住户口:
1、在本市作出重大贡献并获得省部级及以上政府表彰奖励,或者在本市被评聘为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或者高级技师(国家一级职业资格证书)且专业、工种与所聘岗位相对应的,可直接人才引进,不受社保居住证满7年限制;
2、在本市远郊地区的教育、卫生等岗位工作满5年的,持证及参保年限可以缩短至5年;
3、最近连续3年在本市缴纳城镇社会保险基数高于本市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2倍以上,或者最近连续3年计税薪酬收入高于上年同行业中级技术、技能或者管理岗位年均薪酬收入水平的技术管理和关键岗位人员可以不受申办条件的第4项规定的专业技术职务或者职业资格等级的限制;
4、按照个人在本市直接投资(或者投资份额)计算,最近连续3个纳税年度平均每年纳税额在100万元及以上或连续3年平均每年聘用本市员工100人及以上的相关投资和创业人才,可以不受申办条件的第4项规定的专业技术职务或者职业资格等级的限制。
申办流程
一、登录市人社局官网,进入“网上办事一证登录”
二、登录“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自助经办系统”
三、进入“人事人才”
四、进入“落户单位管理”(首次申报时)
五、填写单位信息并上报受理部门进行单位信息审核(首次申报时)
六、受理部门审核单位信息(首次申报时)
七、选择“居转户”申报业务,填写个人申报信息,上传相关附件
八、单位审核个人信息并上报
九、受理部门对上报信息进行预受理
十、预受理通过后进行核档
十一、受理部门进行网上受理
十二、网上受理通过单位进行网上预约
十三、单位现场递交书面材料
十四、受理部门对受理材料进行初审并上报审核部门(复核)
十五、公示(一般一周时间)
十六、去“上海公安人口管理”公众号,依次进入“便民服务”,“落户申批查询”,查询准迁信息
十七、至公安部门办理户口迁移手续